煤矿安全监控管理重点检查内容
第1,设备设置。
1.安全监控系统的主干线缆应分为两根,从不同的井筒或井筒保持一定距离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;防止同时中断。
2.系统要有防雷保护,入口线的入口要有防雷措施,以避免事故。
3.安全监控设备的电源应来自电源开关的电源侧或专用电源。严禁接下来控制开关的负载侧,防止电源不牢靠。
4.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具有风力发电、甲烷发电、故障锁定和手动控制断电锁定功能,具有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;传感器、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应配置数量的20%,备用不足影响监控系统。
5.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、数量、位置、报警浓度、断电浓度、复电浓度、电缆敷设等符合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的规定,设备性能、仪器精度符合要求,系统设备实行招牌管理,责任人。
六、安全监控系统主机双机热备,连续运行。如果主机出现故障,备用主机应在5min内自动投入使用。中央站设有双回路供电,并配有不少于2h的在线不间断电源。中央站设有稳定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;站内设有录音电话。
7.分站、传感器等在井下使用6~12个月的升井进行全面检查,井下监视设备的完整率为100%,监视设备的修理率为20%以下,有检查记录。
第2,检测试验。
1.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整和测试一次;使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每15天使用标准气体样品和空气样品在设备设置位置至少调整两次,并有调整记录;
2.甲烷电闭锁和风力发电闭锁功能每15天测试一次。其中,对于可能导致局部风扇停电的,每半年测试一次,并有测试记录。
第三,监控设备。
1.安全监控设备中断运行或出现异常情况,找出原因,采取措施及时处理,在此期间进行人工检录。
2.安全监控系统显示控制终端设置在矿山调度室,监控人员值班24小时。
第四,资料管理。
有监控系统运行记录、运行日志、安全监控日报表,由矿长、总工程师签字;建立监控系统数据库,备份并保存系统数据2年以上,备案备查。
5.岗位管理。
1.热爱煤炭工作,热爱工作,敬业。
2.安全仪器检测人员从通风部门的骨干中选择。
三、持安全仪器操作人员上岗操作。
4.严禁无证上岗和无证上岗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