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矿安全监控管理重点检查内容

2021-07-09

  第1,设备设置。


  1.安全监控系统的主干线缆应分为两根,从不同的井筒或井筒保持一定距离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;防止同时中断。


  2.系统要有防雷保护,入口线的入口要有防雷措施,以避免事故。


  3.安全监控设备的电源应来自电源开关的电源侧或专用电源。严禁接下来控制开关的负载侧,防止电源不牢靠。


  4.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具有风力发电、甲烷发电、故障锁定和手动控制断电锁定功能,具有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;传感器、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应配置数量的20%,备用不足影响监控系统。


  5.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、数量、位置、报警浓度、断电浓度、复电浓度、电缆敷设等符合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的规定,设备性能、仪器精度符合要求,系统设备实行招牌管理,责任人。


  六、安全监控系统主机双机热备,连续运行。如果主机出现故障,备用主机应在5min内自动投入使用。中央站设有双回路供电,并配有不少于2h的在线不间断电源。中央站设有稳定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;站内设有录音电话。


  7.分站、传感器等在井下使用6~12个月的升井进行全面检查,井下监视设备的完整率为100%,监视设备的修理率为20%以下,有检查记录。


  第2,检测试验。


  1.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整和测试一次;使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每15天使用标准气体样品和空气样品在设备设置位置至少调整两次,并有调整记录;


  2.甲烷电闭锁和风力发电闭锁功能每15天测试一次。其中,对于可能导致局部风扇停电的,每半年测试一次,并有测试记录。


  第三,监控设备。


  1.安全监控设备中断运行或出现异常情况,找出原因,采取措施及时处理,在此期间进行人工检录。


  2.安全监控系统显示控制终端设置在矿山调度室,监控人员值班24小时。


  第四,资料管理。


  有监控系统运行记录、运行日志、安全监控日报表,由矿长、总工程师签字;建立监控系统数据库,备份并保存系统数据2年以上,备案备查。


  5.岗位管理。


  1.热爱煤炭工作,热爱工作,敬业。


  2.安全仪器检测人员从通风部门的骨干中选择。


  三、持安全仪器操作人员上岗操作。


  4.严禁无证上岗和无证上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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